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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疫情期间广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热点
2022-05-28

一、受疫情影响,单位缴存困难的如何处理?

答: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,单位可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办理:

1.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;

2. 申请暂缓缴存(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,需补缴);

3. 申请阶段性停缴住房公积金(最长可申请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,已缴存的月份除外,无需补缴)。

二、单位在疫情期间无法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,如何处理?

答:单位不存在缴存困难情况,但因疫情防控需要,未能及时办理汇缴的,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,补缴完成后视同连续缴存。已开通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的单位,可随时办理汇缴或补缴。

三、到哪里申请降低缴存比例、暂缓缴存或者阶段性停缴住房公积金?

答:可到公积金中心下设的广铁分中心、办事处、管理部提交申请,具体网点信息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。

四、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审批结果?

答:通过电子邮件(推荐)、自行到受理网点领取或快递获取。

五、单位如何申请降低缴存比例?

(一)单位可以申请降低比例缴存什么时间段的住房公积金?

答:1.可以申请降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,已缴存的月份除外。

2.单位确有困难,且预计短期内难以克服的,经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,可以同时申请在2020-2021缴存年度(2020年7月-2021年6月)继续降低缴存比例,可一并提交申请材料,一次办理。

需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具体时段,由单位及职工根据协商情况确定。

(二)单位何时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?

答:为避免人员聚集,建议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。若确有必要,现在也可申请。

(三)缴存比例可以申请降低至多少?

答: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,与职工协商一致后确定具体缴存比例,可降至5%以下。

(四)单位通过什么方式与职工充分协商?

答:按照规定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。

(五)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需要提交什么资料?

答:

1.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(原件1份,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);

2.决议书(原件1份,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);

3.决议书公示材料;

4.末次汇缴的社保分险种汇总表及社保明细(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);

5.单位经办人身份证(原件,以公积金系统登记的经办人为准)。

材料填写说明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《受疫情影响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业务指引》。

六、单位如何申请暂缓缴存?

(一)单位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什么时间段的住房公积金?

答:

1.可以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,已缴存的月份除外。

2.单位确有困难,且预计短期内难以克服的,经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后,在2020-2021缴存年度(2020年7月-2021年6月)仍需申请暂缓缴存的,可一并提交申请材料,一次办理。

具体缓缴时段,由单位及职工根据协商情况确定。

(二)单位何时可以申请暂缓缴存?

答:为避免人员聚集,建议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。若确有必要,现在也可申请。

(三)单位通过什么方式与职工充分协商?

答:按照规定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。

(四)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资料?

答:

1.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(原件1份,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);

2.决议书及补缴方案(原件1份,加盖单位公章,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);

3.公示材料(决议书和补缴方案均需公示);

4.末次汇缴的社保分险种汇总表及社保明细(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);

5.单位经办人身份证(原件,以公积金系统登记的经办人为准)。

材料填写说明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《受疫情影响单位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》。

(五)单位缓缴期满后,是否需要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?

答:

1.缓缴期满后,单位若仍经营困难,可以继续申请缓缴,按照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办理即可。

2.缓缴期满后,缓缴单位经济效益好转,需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。

(1)补缴可以一次性补足,也可以分批补足,由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,在补缴方案中明确。

(2)补缴2020年6月前的住房公积金,需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补缴额。